對象: 2-6歲有特殊需要幼兒提供學前教育個別化教育指導; 7-12歲特殊學校學生提供個別功課指導。
教育原則: 強調建立兒童穩定情緒及行為,發展適切個別化認知基礎, 發揮學習效能。
師資: 澳洲墨爾本蒙納殊大學幼兒教育學士及特殊教育碩士;從事幼兒教育及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工作, 資深特殊教育專科專教教育經驗,了解不同特殊需要兒童的學習模式的發展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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